发布时间:2016-09-14 10:48:16 查看次数:1024
附件:取消暂缓就业申请书
备注:
1、 广东省就业指导中心,地址:广州市农林下路72号
2、 毕业生取消暂缓就业之后,档案由省就业指导中心按照派遣地址寄送
3、 毕业生户口暂时保留在学校的,请办理了取消暂缓就业手续后,带上报到证,到学院保卫办办理户口迁移手续,联系人:吕老师,联系电话:0769-23382672